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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规行约

温州市龙湾区阀门行业协会

行规行约

为了加强会员之间团结协作,完善协会自律机制建设,推动我区阀门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杜绝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体现中国阀门城阀门行业集聚效应,继续发挥区域和品牌优势,维护阀门行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协会《章程》,特制定本行规行约(以简称为规约)。

第一章      

第一条   本规约在区经贸局、民政局的指导、监督和支持下,以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中国阀门城的良好形象为宗旨。

第二条   在协会范围内凡从事生产、经营阀门的企业及相关单位都应自觉地遵守本规约。

第三条   温州市龙湾区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本规约的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质量合格、安全生产、和谐至臻。

第二章    行规行约

第五条   规范阀门行业生产秩序,杜绝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遵纪守法,坚持诚实守信,坚持文明经商,坚持安全生产。

第七条   反对不正当的低价恶性竞争,制定合理价格,防止任意抬价或压价,从根本上维护经营和全行业的利益。

第八条   提倡行业内部团结、互助、自律和会员企业间的友好合作,自觉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   严格执行有关工艺、技术、质量等标准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严把质量关,坚决制止生产经营活动中假冒伪劣及欺诈行为。

第十条   坚决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制定合理价格,维护经营者和业务单位的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一条   坚持聚才兴企,反对互挖人才,对恶性跳槽者在行业内采取通报,拒绝接收等措施。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工商税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各项费税。依法纳税,坚决反对偷税漏税行为。

第三章   规约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积极配合工商、质量检测部门对行业生产经营产品的商标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监督。

第十五条   协同有关部门举办各种专业培训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业务水平。按上级有关规定,由协会负责牵头组织企业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推荐和评定。

第十六条   开展行业评比先进活动,树立行业标兵,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十七条   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招商洽谈等经贸活动,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出国考察,拓宽经营销售渠道,发展生产经营业务,努力提高会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第十八条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阀门行业的市场经济信息,通过协会会刊、网站等形式及时传递给企业,供企业经营决策参考。

第十九条   开展行业统计和调查工作,各会员企业每年(年终)向协会报送销售额(产量、产值)利税等资料,以便统计和掌握行业情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为促进规约的贯彻落实,对执行规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法人代表给予表彰鼓励,以扩大影响。

第二十一条   对严重违规违约的单位,由协会牵头负责,组织理事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商定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一般违反规约行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方式;对严重违规违约的单位将采取内部通报,行业爆光,经济处罚等行业惩戒措施;对情节特别严重和违法的要上报,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依法处理,以维护规约的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   温州市龙湾区阀门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工作。

第四章   附  

第二十四条   本规约经温州市龙湾区阀门行业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规约解释权归温州市龙湾区阀门行业协会理事会,本规约有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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