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经理人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行业协(商)会、企业(单位):
职业经理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涌现出的新兴职业,目前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范围。它将为“淡化职称、强化职业资格”、实现与国际标准顺利接轨起推动作用。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不仅可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也作为社会和企业认可的个人品牌形象资产,更是求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逐步受到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
根据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07]234号)文件精神和《龙湾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经理人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与实践、企业人力资源与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生产运作与管理、经济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温州本籍高校毕业生或区本级企业就业人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培训规模、时间
每班次50人,额满报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即开班。培训时长约1个半月,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
四、考核及证书
学员经过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资格考核,可获得相应的全国通用、出国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政府财政部门承担,其教材费、证书鉴定费及考核费由学员自理,在培训学校报名时预收300元,待学员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后,按实际费用收取。
六、培训承办单位
温州市龙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市瀚德职业培训学校。
七、报名事宜
1、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填写报名表,并出示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在校生)、身份证、就业证明(已就业人员,提供企业劳动合同;未就业人员,提供乡镇街道、社区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大专学历非对口专业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2份,2寸免冠近照6张。
2、报名地点:温州大道428号四楼(温州市瀚德职业培训学校)或高新大道166号311办公室(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
4、联系方式:赵老师88585851,沈老师88584510,应老师85988628。
附件:1、经理人职业资格培训班课程参考表
2、经理人职业资格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